主要用途 | 增稠劑 |
執行標準 | 國標 |
CAS | 有 |
包裝規格 | 1*25 |
級別 | 食品級 |
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中文名稱: 微晶纖維素
中文同義詞: 微晶質,微晶體;纖維素粉;亞硫酸(鹽)紙漿;纖維素/微晶纖維素;微晶纖維素;纖維素;纖維素酶;木質粉
英文名稱: Cellulose microcrystalline
英文同義詞: AVICEL PH;AVICEL PH 101(R);AVICEL PH 102;AVICEL PH 105(R);AVICEL(R);''AVICEL(R)'';AVICEL SF;AVIRIN
分子式: H2
分子量: 2.01588
EINECS號: 232-674-9
白色無臭無味物質,含有纖維素質點,可由自身粘合作用而被壓縮成在水中能迅速分散的片劑。有各種等級,從密實的、自由流動的粉狀至粗糙的、絨毛狀的、不流動的物質。不溶于水、稀酸和幾乎所有的有機溶劑。微溶于氫氧化鈉溶液和熱的干酪素鈉液中。具有親水親油性,能在水中脹潤,并帶負電,故可吸附溶液中的金屬離子和陽離子物質。
在食品工業上可作重要的功能性食品基料—膳食纖維素,是一種理想的保健食品添加劑。
(1)保持乳化和泡沫的穩定性;
(2)保持高溫的穩定性
(3)提高液體的穩定性
(4)營養補充劑和增稠劑
(5)其他用途
抗結劑、乳化劑、分散劑、黏合劑。我國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(GB2760-2011)規定:可用于植脂性粉末、稀奶油,*使用量為20g/kg;用于冰淇淋,40g/kg;高纖維食品、面包,20g/kg。其他使用參考:在冰淇淋中使用可提高整體乳化效果,防止冰渣形成,改善口感。與羧甲基纖維素合用可增加乳飲料中可可粉的懸浮性。
化妝品:
作為拼料,用于多種化妝品、皮膚*與護理用品,及清潔洗滌劑的制造。
用途 助濾劑:抗結劑,粘結劑;增容劑;碎裂劑;分散劑;組織改進劑;增稠劑;水質處理劑。
EEC規定用于啤酒凈化。GB 2760-96規定為加工助劑。
EEC-HACSG規定不得用于嬰幼兒食品。
用途 :適用于紡織、服裝、釀造、食品、造紙等行業
用途:用于直接壓片的粘合劑、崩解劑,也是食品添加劑
用途:作抗結劑,我國規定可用于粉末香精,*使用量為50g/kg;也可用于冰淇淋,*使用量為40g.kg;也可用于稀奶油和植脂性粉末,*使用量20.0g/kg。
用途:抗結劑;乳化劑;粘結劑;碎裂劑;分散劑;組織改進劑;無營養膨松劑;膳食纖維;乳濁穩定劑;熱穩定劑;快速干燥的載體;微分散劑和壓片劑。
按EEC規定,可用于高纖維面包;低熱量糖果、餅干、蛋糕和面包;色素、香料和食用酸的填充劑;脫水食品、小吃食品及仿生水果片等。